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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确:受疫情影响的这些人可申领临时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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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会同中央农办、

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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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疫情之下要着重保障以下三类人的临时救助

  1、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2、 将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3、 将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通知》中还强调,要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对经过应急期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因灾返贫。

针对福州就业困难人员、

失业人员的补贴、补助政策

为您整理好了!请收好!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福州市上年度灵活就业窗口最低缴费额的65%给予补贴,如果今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均缴纳12个月,那么补贴总金额将达到8162元。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对就业困难人员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按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年缴保费高于100元的,按100元予以补助;年缴保费等于或低于100元的,按实际年缴保费予以补助。选择代办的,补助直接抵扣保费。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内只能申领一次。

三、失业保险金(含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累计参保缴费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时间区分执行标准: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即1771.2元/月(含医疗保险费补助);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5%即1869.2元/月(含医疗保险费补助);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1967.2元/月(含医疗保险费补助)。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未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其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即1176元/月。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24个月。但农民合同制工人已自愿缴纳其月工资总额1%的失业保险费的,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

四、失业补助金(含临时生活补助)

  2022年1月1 日至12月 31 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此期间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在期间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可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临时生活补助。失业补助金发放不超过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时间区分执行标准: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按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60%即742元/月;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按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30%即371元/月。对失业保险参保不满1年、个人不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照以下标准发放:参保缴费不满3个月的,发放1个月临时生活补助;参保缴费满3个月(含)不满6个月的,按月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参保缴费满6个月(含)不满1年的,按月发放3个月临时生活补助,标准为700元/月。

五、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对城乡低保家庭中已登记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因企业生产经营原因下岗的人员,按我市当年度月低保标准(880元/月)及时予以落实临时生活补助,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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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福州日报

  编 辑 | 甲乙丙丁

  排 版 | 我有一个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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