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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返还60%!福建省各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开始确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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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优化实施稳就业政策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闽就工办〔2023〕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02号)等文件规定,福建省今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发放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发放条件】

  1、2022年度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2、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发放对象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的,不能享受稳岗返还。

  【发放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确认工作启动啦!

符合条件的单位快来!

  01 福州地区

  应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登录以下平台(账号密码同12333平台)确认同意或拒绝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等信息,逾期未确认视同放弃享受。

  具体申领方式如下:

  1.已开通12333网报功能的单位,进入“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申请专区”,点击“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资金确认”。选择“同意享受”,则进入银行账户信息确认页面,为了保证资金能顺利入账,各位经办一定要核对清楚银行账号再提交!

  2.未开通12333网报功能的,可持《同意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资金确认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失业保险所属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确认。

  平台网址:https://fzldjy.fzygz.org.cn/#/news/btlist

  联系方式:0591-87305711。

  附件:福州市符合名单.xlsx


  02 宁德本级(东侨)

  免申请,系统自动判定,符合条件直接发放,收到信息推送的企业务必及时回复确认是否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申领流程: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

  联系方式:0593-2968638。


  03 宁德蕉城

  有在名单里面的企业于2023年12月22日前持《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资金确认书》及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线下确认,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方式:0593-2869237。


  04 福安

  有在名单里面的企业于2023年12月22日前持《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资金确认书》及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福安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线下确认,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方式:0593-2132289。


  05 福鼎

  有在名单里面的企业于2023年12月22日前持《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资金确认书》及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确认,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方式:0593-7962447。


  06 莆田

  【申请材料】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可通过线下提交《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附件1可下载;也可通过线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导出《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核表》存档。

  2.失业保险明细申报系统上导出的企业申请年度缴费情况表(经办机构提供)。

  3.申请稳岗返还的参保职工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无需通过申请,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失业保险明细申报系统导出2020年缴费情况为依据,直接发放。

  具体流程如下:

  1.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筛选出初步符合裁员率标准的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名单后,通知其及时申请,若企业和社会团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

  2.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和社会团体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名单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核后,将拟返还名单及返还资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田尾圆圈930号金保大楼3楼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94-2699152


  07 厦门

  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名单公示】经会议研究通过的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当日起计算。

  【企业确认】名单内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可登录市人社局官网的单位办事大厅,核对确认企业名称、银行账户等信息,了解资金用途并承诺正确使用资金;未在我局登记银行账户信息的个体参保户和小企业,提前导入企业在税务系统中最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或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等,使其可以网上确认,账户名必须与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不能在官网进行确认的企业,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归属地经办机构办理。截至政策实施期限未确认信息的,视为企业自动放弃该笔资金,不再受理资金发放。对放弃享受的企业,在系统做好放弃标识。

  【经办期限】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0592-123333


  08 三明

  请在名单里的单位经办人员于12月8日前填写《三明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确认表》并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中任一方式反馈,或带上公章和法人私章到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4号窗口办理,逾期将影响企业稳岗返还的发放!

  【确认表反馈方法】:

  1、该确认表填写盖章完毕可扫描成PDF版本发送至邮箱:smsybxk@163.com

  2、该确认表填写盖章完毕可送至业务窗口(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223927、8296416、7500902、 7500903。

  3、该确认表填写盖章完毕后可邮寄至我中心(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三明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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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福建省各地市人社局

  编 辑 | 甲乙丙丁

  排 版 | 我有一个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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