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开始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近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据悉,省重点技改项目执行常态化受理申报、审核入库、集中发布机制,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备齐申报材料后即可按流程申报,快来看具体内容→
一、项目范围
1.产业项目。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重点围绕产业基础再造、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柱产业巩固提升、县域产业链做大做强、新产业新赛道培育等方向遴选项目。
2.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聚焦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园区产业项目承载能力,促进工业企业入园进区集中发展,促进产城融合。
3.其它项目。制造业新业态新产业增资扩产项目及有利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项目。
二、项目条件
(一)产业项目
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应为福建省域内的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
3.项目应为技术改造(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项目,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且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4.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其中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下同)投资500万元以上。对优质中小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所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以及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实施的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
(二)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
1.项目应为列入新一轮园区标准化建设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2.项目应位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范围内。
3.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
4.项目具有经济可行性,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相关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A4格式)和《2024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A3格式),连同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复印件、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文件复印件(按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提供承诺说明文件原件,节能改造项目也需说明技改后下降的能耗数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含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应加盖公章,电子版除表格文档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后的纸质件扫描文件),报送属地工信部门;2023年未全面投产的省重点技改项目直接续列为2024年省重点技改项目,无需再行申报。
2.申报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时,请在项目申报汇总表备注栏内标注“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同时提供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证明该项目位于本园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并属于园区标准化建设相关的基础配套设施。
3.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填报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实地了解核实项目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申报材料汇总并推荐报送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工信部门。
4.设区市工信部门对县(市、区)工信部门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梳理复核,汇总填报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表》,并行文报送省工信厅(报送文件随附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不再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
5.省工信厅组织开展项目审核,将审核结果行文反馈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并适时集中对外发布省重点技改项目。
6.省属集团(控股)公司所属项目参照上述流程,从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工信部门上报。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韩军
联系电话:0591-87812663
邮 箱:jmtz@gx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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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编 辑 | 甲乙丙丁
排 版 | 我有一个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