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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经营范围了,到底能不能开票?税务局明确!


  在实务中,企业偶尔也会发生超经营范围业务的情形。常见的有:转售水电、出租房产、销售抵债货物或资产等,由此带来的是发票能否开具的问题。

  那么,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可以开票吗?官方已经给出明确回复!一起看看~

超经营范围如何开票01

  我公司现有一次临时性业务需要开具发票,但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该范围,在不变更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超经营范围开票几点建议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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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企业不能长期超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管税务怎么规定,经常性业务都应该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否则真成了无证经营了。

  当然,理论是理论,实操中你超经营范围开票可能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需要你有所了解。


超经营范围开票存在问题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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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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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中国会计报、税漫、小陈税务08、会计说等

  编 辑 | 甲乙丙丁

  排 版 | 我有一个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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